“旅游业作为一种综合性强的新型消费产业,对拉动内需、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大意义。”近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在接受专访时,谈及她准备的提案和建议,其中有一份提案是呼吁能够尽快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,“当下我国的旅游市场存在不少问题,阻碍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。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,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、开发和利用,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、保护旅游者和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这对像杭州这样的旅游城市来说,也有着重要意义。”陈重华在前期的调研中获知,2011年,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26.4亿人次,全国旅游业总收入2.25万亿元。世界旅游组织预测,到 2015年,中国将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旅游目的地国家,同时成为世界第四大客源国。 “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,亟须从国家层面制订全国性的《旅游法》。另外,与旅游相关的酒店、餐饮、保险等服务业也得到快速发展。如何加强旅游综合性管理,协调与旅游相关各行业的法律关系,也成为促进旅游及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。目前我国对旅游业和相关行业的管理主要依赖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,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旅游社会化管理和发展中出现的新老问题。因此,制订一部统一的综合性旅游基本法既必要又紧迫。”陈重华说。陈重华建议,要加快旅游立法进程,从大旅游的角度,走立旅游基本法的道路,不再局限于部分相关行业的行政法规。要把立法范围从主要针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,扩大到旅游资源保护、开发和利用;旅游交通、酒店饭店管理、旅游餐饮服务;旅游安全、旅游保险以及旅游突发事件应对等诸多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,以更好地适应旅游业全方位、多层次发展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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