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去香港首先是要办理(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)加适当的(港澳签注)在内,缺一不可!
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的人员均可申请个人(G)赴港旅游证件。户籍是(广东省(外)地区)的申请人,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区、县(市)公安(分)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所有申请手续.强调:必须亲自带相关证件前往办理!
2007年1月1日为起,以下内地城市已纳入(港澳个人旅游计划)之内,可以办理(港澳个人旅游签注(G))自行到香港旅游.而其他地区只能够办理(港澳团队旅游签注(L))到香港旅游.
城市为:广东全省,北京,上海,天津,重庆(限17个区县),南京,苏州,无锡,杭州,宁波,台州,福州(限市区),厦门,泉州,成都,济南,大连,沈阳,南昌,长沙,南宁,海口,贵阳,昆明石家庄,郑州,长春,合肥,武汉。
首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,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用A4纸复印,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,交验原件。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访问签注的,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。